
- 专业领域: 资本市场、投资与并购、境外投资
- 工作语言: 普通话、英语、广东话
- 电 话: (852)2926 9438
- 邮 箱: stella.yeung@jingtian.com
- 专业领域: 投资与并购、资本市场、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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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皓律师系竞天公诚的合伙人,其主要执业领域包括企业融资、并购及常规企业交易。在加入竞天公诚之前,杨律师曾在一家美国华尔街律师事务所及其他金融机构工作,并曾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科积累监管经验,期间参与香港IPO上市申请的审核及香港上市政策的制定。杨律师在资本市场拥有超过 20 年的丰富,经验涉足多个领域并尤其擅长医疗健康、生物科技及科技领域的法律事务。杨明皓律师的专业能力备受认可,并于2023年获《亚洲法律杂志》(ALB)香港法律大奖提名为“年度女律师”最终候选人。
杨律师近期参与的香港上市项目,包括: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玄武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海伦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嘉创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读书郎教育控股有限公司、德商产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华领医药、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伟能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杨律师还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合规服务,并擅长处理复杂交易,例如:代表吉利汽车,就极氪从吉利汽车分拆后其美国存托股票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所涉及的香港上市规则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杨律师亦就法院指令的重组计划引发的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向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杨律师亦代表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换股吸收中航机电提供法律意见(此项目获《商法》杂志颁发之“2022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杨律师亦代表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收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此项目获《商法》杂志颁发之“2023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 法律专业资格证书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
伦敦大学 银行和金融学理学士
工作经历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 律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科
专业资格
中国香港执业律师资格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执业律师资格
粤港澳大湾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ALB「年度杰出女律师」(2024年,入围最终名单)
Legal 500 评选为「香港资本市场领域领先律师」
LegalOne「并购领域领先律师」(2024年)
香港IPO项目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领先的IT解决方案提供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海伦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光银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助力北京赛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专注于智能网联汽车(ICV)仿真测试技术的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助力新吉奥房车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B章向香港联交所提交转板申请,成功从创业板转至主板上市。此为2023年12月《上市规则》修订后首例成功转板案例。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助力广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汽车售后市场行业领先的车载硬件及SaaS营销管理服务提供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助力嘉创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该公司由嘉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拆上市。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润华生活服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德商产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公司香港律师,代表读书郎教育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助力玄武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作为保荐人及承销商的香港律师,代表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协助新东方在线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分拆自美国上市公司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完成全球发售并上市。
• 代表美国上市公司新濠博亚娱乐有限公司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完成第二上市。
上市公司合规服务
为以下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常年合规法律服务: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7)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75)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39)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753)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57)
•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5)
•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13)
• 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02)
• 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15)
• 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60)
合并、收购及收购守则交易
• 代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通过自愿全面要约方式以约159亿港元对价收购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58)全部已发行H股进行私有化。此交易是2018年香港《收购守则》修订后首批成功完成的大型H股私有化案例之一。
• 代表A+H两地上市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39),以有条件现金要约方式回购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9)H股,要约金额约11亿港元,并推动中集车辆H股从香港联交所自愿退市。
• 代表联合要约人,通过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45),总对价约10亿港元。
• 代表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96),交易对价约5.3亿港元。
• 代表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I SP,以约9.6亿港元收购澳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00)47.6%股权,并代表其随后提出全面收购要约,以 11 亿港元收购剩余的 52.37% 股权。
• 代表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7)收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约20.93%股权。
• 代表Ninego Corporation向金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95)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 代表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57),通过换股交易,将其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
• 代表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法院裁定的重组计划,收购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代号:0521)及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74)的股份,导致其控制权变更。
• 代表凤凰医疗(后更名为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15),以4.8亿美元从中国华润医疗集团(中国医疗行业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收购医院资产。
• 代表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32)的控股股东,以26亿港元对价出售该上市公司19%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