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下电子签名的使用指南
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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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底至今,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爆发。由于疫情的影响,商业合同的面签程序变得十分困难,这对很多领域的交易,如金融业务合同的签约等,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而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电子签名线上签订合同则可帮助企业以及个人解决此等难题,并极大提高企业线上办公的效率。
我国的《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出台至今,分别于2015年、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在地方层面,天津、上海、西藏、西安等多省市出台了关于电子印章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北京、上海等地之行政服务机构亦正式引入了电子签章服务。电子签名逐步走入了大众的视野,专门法的规定、国家和地方的认可为电子签名的推广和普及奠定了基础。
那么,如何应用电子签名才是合理、有效、规范的呢?本文将从电子签名的法律性质、使用范围、可靠要件、申请方式、验证方式以及电子签名效力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等几个角度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基于现有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签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已毋庸置疑,在就电子签名效力发生纠纷后,法院往往关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是否已取得相应资质、电子数据的生成方式、电子数据的内容、电子签名人是否已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等因素,审查判断该电子签名是否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