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都有资产,订立遗嘱的五大注意事项
作者:赵苗 时间:2024-09-19

 

伴随着改革开放近半个世纪、国人海外求学、工作、定居、投资、开户、置业,现在国内外都有资产、家人居住在不同国家的情况越来越常见。除了中国内地的房产、账户、股权等等,国人常见的海外资产还有诸如BVI股权、香港/新加坡银行账户、英美等地的不动产等。

 

当资产以及居住地涉及多国因素时,遗嘱该怎么订立,就成了“最好不想,细思头大”的拖延症重灾区。

 

比如是该找中国律师、美国律师、还是BVI律师?是按照中国法还是财产所在地法订立?多国资产是放在一起、一份遗嘱涵盖全部,还是按照国别(地区)、一国一份?订立遗嘱需要找公证处吗?写了遗嘱就一招解决所有问题了吗? 

 

一、多国资产,一定要多份遗嘱、境内外分开?

对于资产和/或居住地跨境的高净值人士来说,只管“买买买”、“开户转钱赚钱”,不想身后事肯定是不行的,可以移步《如果您海外有资产,一定要提前做这几件事》。具体到写遗嘱,找哪里的律师、按照哪里的法律订立,市场上就有诸多不同意见和方向,各自似乎都有道理,很容易就感到云遮雾罩、难以决断。

 

比如十有八九会听到说如果立遗嘱人的资产包含BVI公司,就找BVI律师订立针对股权的遗嘱;有房产土地,就找房产土地所在地的律师帮助;有香港银行账户和房产,就在香港写一个“平安纸”。按照这个逻辑,客户如果资产多国多种,就要聘用个“律师团”来辅助写多份遗嘱吗?那么问题又来了,这种安排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律师团?是否成本高昂,这些遗嘱之间的衔接、冲突谁来协调解决? 

 

二、多国资产、涉外遗嘱应该按照哪里的法律、找哪里的律师订立?

一旦涉外跨境,到底应该根据哪里的法律订立遗嘱、是否可以选择、选择哪里最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市面上常见的是即便找到所谓专业订立遗嘱的律师,多数难免“盲人摸象”、“各管一摊”式只告诉你律师熟悉的本国法律怎么规定,对不同身份、国别之间的衔接、规则冲突、潜在共存和融合,他们无法提供支持。

 

其实根据我们的经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冲突法规则下,涉外遗嘱形式上只要符合遗嘱订立地、立遗嘱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的要求,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有效。

 

举个例子,一份中国人订立的涉及加州不动产的遗嘱,办理继承流程时势必会涉及加州法院承认这份遗嘱的有效性。根据加州《遗嘱认证法》第6113条,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遗嘱被视为有效订立:

 

1.遗嘱的订立符合本法第6110条或6111条或第6章(从第6200条开始)(加利福尼亚州法定遗嘱)或第11章(从第6380条开始)(统一国际遗嘱法)的规定;

 

2.遗嘱的订立符合遗嘱订立所在地的法律;

 

3.遗嘱的订立符合遗嘱订立时或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人住所(domicile)、居住地或国籍所在地的法律。

 

也就是说,只要这份遗嘱在中国(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和死亡时的居住地、国籍国)法律下有效,那么加州法院(遗产所在地法院)也认可该遗嘱的效力。

 

其他常见财产所在地的冲突法规定也类似,比如香港地区、新加坡、BVI、英国。

 

我国涉外遗嘱的效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以及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总结而言,对于资产和/或居住地跨境的高净值人士来说,针对动产,从订立遗嘱的角度而言,依据订立遗嘱时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的法律订立遗嘱是完全可行的。针对不动产,个别地区的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管辖,因此需要进一步甄别。

 

解决了依据哪里的法律订立遗嘱,其实也就间接回答了找哪里的律师协助。相对去找资产所在地比如BVI律师协助,立遗嘱人相对更容易找到、并且有能力遴选自己经常居住国的律师予以协助。

 

三、就全球资产统一订立一份遗嘱还是就不同地区的资产分别订立遗嘱?

实话说,这两种方式我们都遇到过、处理过,各有利弊、因人因情况而异。

 

我们遇到过不少因为市场上已经流行的“专业定见”,有客户一来就先入为主认为“就不同地区的资产须分别订立遗嘱”,直接“指示”我们只管中国资产的中国遗嘱。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是“割裂”导致各份遗嘱之间可能衔接不当、存在潜在冲突,后面更改或再次订立的遗嘱对前面的多份遗嘱的始料未及的影响。

 

我们一般会帮助客户完全厘清“一份和多份”的利弊,需要权衡考虑的问题,比如财产信息在哪里披露、是否涉及交税或者其他责任、是否涉及不必要的法院费用、是否导致财产信息外泄等,把这些“似是而非”的“有道理”和“难以言说”的顾虑都拆解分析清楚,再做最适合客户的决定。

 

四、遗嘱需要公证吗?

在我国法律下,公证遗嘱是法定遗嘱形式的一种。《民法典》出台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于其他类型的遗嘱,但司法实践中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一般更难推翻。所以,我们在完成遗嘱的起草后,会建议客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遗嘱公证。

 

实务中,一旦涉及境外资产、涉外因素,订立公证遗嘱需要额外考虑如遗嘱涉及境外资产、境外法律时,是否存在公证处无法公证含有相关内容的遗嘱的情况?以及公证处通常会要求提供更多的文件,例如遗嘱人的婚姻证明文件、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原件及相关取得来源凭证、遗嘱人与遗嘱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更多在继承环节需要提供的文件公证处受理遗嘱公证时可能就需要,导致很多客户不愿意也没精力掘地三尺去整理收集、满足这些要求。

 

五、遗嘱能解决所有的身后问题吗?

遗嘱是遗嘱人对身故后遗产如何分配的意愿的意思表达,并不能免除或替代继承发生时有关继承权确认和遗产继承的手续和程序。

 

在我国,这种手续一般是遗嘱人身故后进行继承权公证或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继承权;在普通法系国家,这种手续一般是遗嘱认证(probate)。

 

篇幅所限,类似中国人的BVI公司股权继承到底要怎么做,加州房产继承有哪些费用,我们找机会再做分享。

 

概括来说,就写遗嘱这一步,要以终为始,愿意“做”已经值得鼓励,“做对”才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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