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资本市场系列(九)丨GDR发行迈入注册及备案“双轨制”审核新时代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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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GDR指引》”),标志着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监管正式迈入注册及备案“双轨制”审核新时代。2023年7月18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统称“《暂行办法》”,与《GDR指引》统称“GDR新规”),GDR相关配套规则最后一只靴子落地。
根据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在“沪伦通”及“中瑞通”机制下成功实现“A+G”两地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已有21家,共有6家上市公司根据GDR新规公布其A股基础股份发行预案,其中1家上市公司已向境内证券交易所提交A股基础股份发行注册申请并获受理,GDR新规下的探索和实践已拉开序幕。
GDR新规要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