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奚敏洁律师受全球顶级艺术媒体Artnet中文网邀请,联合推出“艺术法谈”专栏并担任主讲人。奚律师将凭借近30年的实务经验,深入浅出、生动解析艺术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同时以法律及商业双重视角剖析市场热点问题与争议。无论你是新进入市场的小白藏家或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初出茅庐的艺术生,还是蜚声国际的艺术家,资深的画廊主、艺术顾问和经纪、拍卖从业者,或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的收藏顾问或财富专家——你,是否曾经因艺术相关的法律问题或商业难题而倍感困惑?这里,在“艺术法谈”,奚律师将见招拆招、抽丝剥茧,与你分享可能的解决方案。本期,奚律师选择了两个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我是一位绘画艺术家,最近有藏家提供第三方拍摄的肖像照片让我进行创作,请问这是否涉及到肖像权或版权的侵权问题?
A:这是个有趣、可能经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特别近几年,随着人工智能大热,尤其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快速发展,我们还常常被问到一些类似的问题,例如,如果有人拿着摄影师拍摄的名人肖像照用一些AI工具进行艺术创作,是否合法?是否侵权?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明确几个基本的重要法律概念。
首先,得区分肖像权和肖像作品的权利。中国《民法典》规定,我们每个自然人都对自己可以被识别的特定的外部形象享有肖像权。按照法律定义,肖像是指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反映的外部形象。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定义,有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顾名思义,肖像作品是指以肖像为内容的作品,包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而肖像作品的权利,主要指该肖像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如肖像作品被注册为商标时,则还可能涉及商标权。
其次,需要厘清肖像权权利人与肖像作品的权利之权利人。肖像权的权利人,通常是指拥有该肖像权的自然人,即拥有该可被识别的特定的外部形象的自然人,即提问中肖像照片的被拍摄者。而肖像作品的权利人,是指该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人和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是中国的主体,也可以是外国的或者无国籍的主体,都能根据中国《著作权法》或按照相关国家、地区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且不论该肖像作品是否已被发表。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摄影作品的原始著作权人为肖像照片的拍摄者,也可以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将著作权转由继受著作权人享有。假如涉及委约创作、联合创作、平台创作如众包众创等情形时,或拍摄者因某些原因匿名或放弃著作权时,则著作权的权属界定会更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要特别当心,避免权属争议或涉嫌侵权。此外关于著作权,有一项财产权可以与其它的权利分离,即展览权,由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享有。
那么,作为藏家是否有权使用其收藏的肖像照片的肖像权与肖像作品权利呢?简单总结是:除展览权外,谨慎使用其它权利,如未经授权而使用,就有侵权风险,恐怕会被追究侵权责任。当然,如果是本人的肖像照片,则肖像权使用无须另外获得授权,但著作权使用需要授权。
如前分析,通常而言,肖像权归被拍摄者,肖像作品的权利归拍摄者,并非藏家。当然,藏家要注意的是,行使肖像照片的展览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
综上,藏家在使用肖像照片的肖像权和肖像作品的权利前,首先应当获得肖像权权利人和肖像作品权利人的明确授权许可,否则无权让他人根据该肖像照片进行创作,如执意使用,则可能因“未经授权使用”而遭受肖像照片被拍摄者提起的“肖像权侵权”侵权指控,和/或拍摄者提起的“著作权侵权”指控。而艺术家在接受委托、基于第三方所拍摄的肖像照片进行创作前,也有必要让藏家提供被拍摄者和拍摄者的书面同意或授权文件,避免侵权,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和风险。
同样建议在使用人工智能应用软件进行艺术创作前,也有必要事先进行知识产权的查核和侵权风险排查,避免任何未经授权许可的使用情况,导致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著作权,以及可能侵犯的其它权利如隐私权、名誉权、商标权、姓名权等。
而对于从事艺术商业、尤其运营艺术创作作品或艺术资产的企业或个人而言,特别是,如果运营模式以平台为主,无论线上或线下,一开始就应当明确权利归属的界定以及各方对此的权利、义务、责任,例如权利是否共有,授权是否独家、排他,收益如何分成,侵权追责由谁负责、如何分摊成本费用、共享成果、是否需要优先权等等,将这些内容反映在商业模式和架构设计、规则制定、流程设计、协议等法律文本拟定、日常运营和管理之中。
总之,小心驶得万年船,在艺术领域,亦是如此,管控好风险,才能尽情享受艺术带来的乐趣与美好。
我是一名大一学生,文科专业,对艺术法方向很感兴趣。能否请奚律师分享艺术法在国内的大概发展概况?以及您对于想进入这行的学生有什么建议?
A:多年前,当我从金融律师、商事律师、跨国公司总法身份转而开始从事艺术法时,常常被朋友介绍为“法律圈里最懂艺术、艺术圈里最懂法律的Angell姐姐……”彼时,我见到的每个人——无论是画廊主、博物馆美术馆馆长、藏家、拍卖行的或艺术圈外人士——几乎都会惊讶于我的“艺术法律师”身份,问“中国有艺术法吗?”“艺术法律师具体会做哪些工作?打官司吗?”
时至今日,大家还是喜欢问我,但问题已经大不一样,常常问,“哪里可以学到艺术法?”“如何成为艺术法律师?”“并购投融资律师如何换赛道到艺术法?”等等。短短十多年,在艺术圈、收藏圈、法律圈,艺术法已经深入人心,甚至还常常破圈、延申到时尚奢侈品产业、文娱和创意产业生态圈等。
几乎每天,我都会收到一些与艺术法学习、研究、职业规划、执业等相关的提问。对此我感到挺高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中国艺术法的发展壮大,还需要更多志同道合的能人志士来关心和支持,共同添砖加瓦,推动并促进中国艺术法的研究和实践。
目前,并没有关于艺术法的权威定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在参与艺术法的建设和发展。业内通常认为,艺术法是指与艺术相关的产业法,既包括学术研究、立法、司法、执法,也包含教学、培训,更关乎艺术产业的所有法律、合规实务。艺术法作为独立的细分领域,最早出现于欧洲和美国,也就短短几十年,我们全球专注于从事艺术法的律师大概50人左右,彼此大体认识,经常合作、交流,大家分别在几十个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下从事艺术法实务,和而不同。
在国内,艺术法的发展历程也有十余年了,整体趋势与国际同步,相较于研究,更侧重于实务。尽管目前已有少数高校尝试开设艺术法相关课程,但将其作为独立学科进行系统化研究和专业教学的案例仍属凤毛麟角,特别是在传统法学院的教育体系中。
曾经有国内知名法学院的院长邀请我为在校研究生开设“艺术时尚法”课程,希望涵盖艺术法和时尚法,我欣然应允,并特地为此撰写了教学大纲,与学校领导和学术负责老师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讨论和沟通,但很遗憾,正当我完稿、与老师们达成共识、并准备实质性着手准备时,法学院管理层发生变化,该计划后来被一再延期、搁置、直至最终被放弃。这样的结果确实令人遗憾,但值得欣慰的是,法律本质上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生命力不仅存在于象牙塔内的理论研究中。
这么多年来,中国艺术法实务发展始终没有停步,不仅与全球与时俱进、保持同步,甚至在不少方面领先全球。例如,在中国,艺术法不仅覆盖美术fine art,也包括表演艺术performing arts,而全球通常只包括美术。国外分工细,处理现当代艺术的律师一般不太参与古董业务,擅长艺术品交易的律师极少处理争议解决,专注打官司的律师甚至都不太需要懂知识产权……而我们,只要是文化艺术产业或相关的法律事务,都处理——我对团队的要求也是得一专多长,起码得懂。
我们常常处理创新业务,因为客户们都很有创意,勇于创新。例如,中国首个NFT艺术拍卖项目,就是我们在2021年4月处理的,从项目架构规划到拍卖条款制定以及交易流程修改、付款交割确认等全程参与,要知道,当时,时隔令全球瞩目的Beeple《每一天:前5000天》的纽约佳士得拍卖不到一个月时间。
如果说佳士得的Beeple拍卖是世界当代艺术上的里程碑,那我们处理的嘉德拍卖宋婷NFT作品的项目就是中国里程碑案例了。身处常年名列全球第二、第三大艺术市场的中国,我们很幸运,参与的法律实务特别多元、全面、新颖:从艺术创作、交易(一级画廊、二级拍卖和私洽)、收藏(个人/家族/机构藏家)到艺术资产管理、艺术商业运营、IP保护及运营管理,再到家族艺术资产配置、财富与传承、艺术赞助、捐赠、慈善公益等等,有时还处理艺术商业机构之间的并购重组、投融资甚至上市准备等,近年来也协助客户优化架构,积极出海、布局全球。
我们服务的艺术法客户很多元,例如夏加尔家族等中外艺术家及家族;藏家个人、家族、家族办公室;从事文化艺术或收藏的企业(国企、民企、外企),也有非营利机构,如朱德群基金会等艺术家基金会、藏家基金会、私人美术馆、博物馆、国际组织、政府主管部门等,所服务的世界顶级博物馆文化遗产项目如:英国的大英博物馆、大英图书馆、国家美术馆、V&A、苏格兰国立博物馆,美国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波士顿美术博物馆、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等,中国的故宫博物院、敦煌、山西、河南等文化遗产,以及M+等各地主要博物馆、美术馆。我们也是数家全球知名蓝筹画廊的常年法律顾问。
此外,我们中国艺术法律师与产业联系紧密,深入赋能、助力,与产业齐头并进,助力中国“文化自信”“文化强国”“文物活起来”等国策的落地和实施。中国博物馆IP授权、文物及文化遗产数字化、以IP为重的谷子经济发展在全球首屈一指,背后都活跃着艺术法律师的身影。另外,在中国,艺术法律师常常受邀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建言献策,有机会与主管部门坦诚沟通、解决问题。这些对想要进入文化艺术产业的年轻人而言,都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说到建议,首要就是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不管你来自艺术圈、法律圈,还是其它圈,如想从事艺术法,肯定先得学好法律、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并且一定得会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不能是只拥有律师证、不会办业务的“本本族”。
与此同时,你要发自内心喜欢艺术,深入理解艺术商业的运作逻辑和产业生态,在广阔的艺术法领域中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与细分领域,并在此基础上精耕细作,逐步深耕,终有一天会成为该领域公认的专家。你要相信播种就会收获,在专注自己专业的同时,也会有更多优质机会向你涌来,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蜕变。
我个人认为,成为艺术法律师、开展执业并非唯一出路,更值得大家思考的是:如何把艺术法变为不可或缺的个人价值的增值部分,增加独特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在我看来,职业发展的可能性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成为执业艺术法律师固然是一条路径,但更具启发性的思考是:如何基于自己的学业背景、职业规划,将艺术法转化为个人价值与职业发展的战略资产。尤其目前已经在从事艺术商业、艺术运营管理、艺术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群体,其本身已拥有了艺术法知识基础和大量实践经验,这些知识都能显著提升其职业竞争力及不可替代性。
这一理念同样适用于法律从业者。优秀的艺术法律师绝不是靠法学院的理论培养出来的,而是需要在艺术实践中不断“摸爬滚打”,在具体项目中积累经验。因此,我想特别对对艺术法领域感兴趣的在校生、尤其是非法律背景的学子说:重要的不是成为艺术法律师,而是培养艺术法律师的专业思维。这种跨界思维能力的培养,经过持续的学习积累和实践检验,终将为你打开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这也正是我在繁重工作之余,仍坚持为不同学院学生授课的初衷。
最后,祝福所有热爱艺术、怀揣艺术与法律梦想的年轻人,能够保持专注与耐心,戒骄戒躁,做时间的朋友,在沉淀中实现专业成长。相信你们终将收获属于自己的专业成就。
奚敏洁
合伙人
(86-21)2613 6216
xi.minjie@jingtian.com
奚敏洁律师拥有近30年法律及商业管理经验,擅长艺术、私人客户、IP授权领域,并在时尚奢侈品、海外投资、跨境并购领域经验丰富。奚律师曾任国际律协艺术法委员会全球联席主席、国际授权业协会全球董事等职,常年受邀在佳士得、国美、华师大、同济等院校授课。奚律师是瑞银-巴塞尔全球艺术市场报告及多家财富管理、法律、艺术、IP出版机构特约撰稿人,出版著作若干,是国内最早处理NFT、元宇宙、AI项目的律师之一。
奚律师曾任职GE、Kering等跨国公司12年,管理亚太区法律合规事务。作为艺术法和私人客户法律服务领域领军人物,奚律师擅长以独到的经验提供服务,为高净值、超高净值客户及其家族保驾护航,除传统私人财富、家族财富等法律服务外,深入协助客户厘清传承目标,参与设计架构与方案,并助力落地实施,赋能客户家族财富与精神双传承,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海内外家族基金会、信托、SPV等架构,以基金会、信托、基金、私人美术馆、博物馆等载体,赋能家族的可持续发展,满足藏家、艺术家及其他客户全球化、个性化的传承目标与需求。奚律师是国内外众多法律奖项获得者,涵盖私人及家族财富管理、艺术、IP、数字经济等领域,例如The Legal 500、Global Law Experts、WTR、Who’s Who Advisor、ALB、LEGALBAND以及《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