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冠豪高新”,证券代码“600433.SH”)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华包B”,证券代码“200986.SZ”)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中,冠豪高新向粤华包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粤华包,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冠豪高新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冠豪高新和粤华包是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两家造纸板块的上市公司。粤华包和冠豪高新均位于广东省,冠豪高新专业生产热敏材料、不干胶标签材料、热升华转印纸、无碳纸等产品,粤华包主要从事高档涂布白卡纸、造纸化工品、彩色印刷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粤华包和冠豪高新实现采购、生产、营销、物流渠道协同,并利用冠豪高新湛江东海岛基地预留用地,建设中国纸业南方基地,着力发展高端产品,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实现优质国有资产向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集中,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同时,本次交易还将实现粤华包的B转A,有利于解决B股历史遗留问题,打通股权融资渠道。
竞天公诚律师团队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吸并方冠豪高新的法律顾问,全程协助完成了交易方案论证,经营者集中申报商谈,债权人债务人通知,法律尽职调查,协议文件起草,法律意见书出具,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反馈意见回复等工作,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