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杂志于今日公布了其评选的“2020年度杰出交易”榜单。竞天公诚承办的八项交易及案例荣登榜单,再创佳绩。
竞天公诚全体同仁向所有客户、中介机构合作伙伴及各界朋友的支持表示诚挚感谢。竞天公诚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且卓越高效的法律服务。
燃石医学纳斯达克上市
Burning Rock Biotech’s Nasdaq listing
要点回顾
2020年6月12日,生物科技公司燃石医学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共募资约2.56亿美元。燃石医学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肿瘤检测试剂的研发及肿瘤检测业务,是国内二代癌症基因检测龙头企业之一。这也是继传奇生物后,近期第二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生物科技公司。
此次发行是中国企业发行的二代基因测序检测第一股。项目涉及领域较为前沿,对律所要求颇高。
贝壳美国上市
KE Holdings’ US IPO
要点回顾
获得腾讯和软银支持的贝壳找房于2020年8月在纽交所首次公开募股,募资规模21.2亿美元。贝壳找房是中国领先的线上线下房地产交易和服务平台,致力于提供包括二手房和新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屋装修和房地产金融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就其融资额和发行估值而言,这是2020年中资公司在美国最大规模的上市项目。
名创优品美国上市
MINISO’s US IPO
要点回顾
2020年10月15日,名创优品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美国纽约交易所挂牌上市。名创优品此次发行3040万股美国存托股,共募资约六亿美元。
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3年创立的名创优品在全球逾80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超过4200家门店的零售网络。而该品牌95%以上的产品在中国的零售价格在人民币50元以下,名创优品的上市标志着中国下沉零售业版图的扩张。
农夫山泉香港上市
Nongfu Spring’s HK listing
要点回顾
包装饮用水及饮料企业农夫山泉2020年9月8日在香港上市。此次IPO募集资金净额约81.49亿港元,香港零售投资者超额认购1148倍,成为港股IPO历史上的“冻资王”。
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宣布全面推开H股 “全流通”改革,允许中国境内未上市股份转换为香港联交所可上市售卖的股份。此次上市令农夫山泉成为首家在IPO的同时实现H股“全流通”的企业。
携程发行最高5亿美元可转债
Trip.com Group issues exchangeable bonds
要点回顾
2020年7月20日,中国领先的综合旅游服务公司携程发行了总金额为5亿美元、2027年到期的可交换债券。该债券可被转换为携程持有的华住集团的部分股份。这是海外上市中资企业在美发行的第一个可交换债券项目。
微美全息纳斯达克上市及后续发行
WIMI’s US public offerings
要点回顾
2020年4月1日,AR全息平台微美全息于纳斯达克上市,募集资金约2612万美元。
根据沙利文的行业报告,微美全息是中国最大的全息平台,收入利润、客户规模、知识产权数量等均位居行业第一。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全息云服务,覆盖AI合成、全息视觉呈现、全息互动软件开发、全息AR线上及线下广告投放、全息人脸识别及换脸等一站式服务。
随后7月,微美全息发行美国存托股票,完成超过六千万美元的后续发行。本次发行的参与方包括微博旗下的微博在线投资及多个精选的美国和亚洲机构投资方。微美全息预计将后续发行净收益投入到技术研发、战略收购和投资中。
百胜中国香港二次上市
Yum China’s HK secondary listing
要点回顾
2020年9月10日,百胜中国在香港二次上市,成为香港2020年第三大二次上市IPO。 此次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170.02亿港元(22亿美元)。
按2019年的系统销售额计,百胜中国是中国最大的餐饮企业,旗下餐饮品牌网络包含肯德基、必胜客、小肥羊等品牌。
涉及某高科技企业创始股东及A股上市公司的系列对赌协议、公司控制权争议
要点回顾
某A股上市公司自2015年从客户(某高科技企业的创始股东)及其他小股东处以现金收购该高科技企业合计80%的股权,并与客户签署了对赌协议。协议约定客户对该高科技企业后续四年的业绩承担严苛的对赌义务,只有完成业绩客户才能获得后续股权转让款,否则将向A股上市公司支付业绩未完成的补偿款,且争议管辖法院为A股上市公司住所地高级人民法院。
自2017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与该高科技企业创始人因业绩完成情况产生纠纷,并陆续引发十余起争议案件。代理律师团队介入时及代理过程中,客户在A股上市公司所在地高院被诉讼要求支付数亿元人民币的业绩补偿款,面临随时失去该高科技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威胁,同时客户也陆续收到监管部门处罚通知,造成名誉受损等被动情况。
面对上述不利形势,代理律师团队制定了周密的诉讼方案,通过己方专家证人当庭作证、交叉询问对方出庭作证的审计师,促使法院认定上市公司提交的审计评估报告存在严重瑕疵,不能作为裁判依据。法院据此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重新鉴定该高科技企业的业绩完成情况,从而打破了对客户不利的局面。通过十余次激烈的开庭及谈话程序,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A股上市公司针对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使客户避免了约三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后,代理律师团队针对A股上市公司所在地省证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借助在省高院取得的生效胜诉判决认定的关键事实,经过与中国证监会、A 股上市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的多轮沟通及准听证程序,最终促成中国证监会作出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使客户避免在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诚信档案中留下不良记录。
同时期,代理律师团队亦代理了客户与本案有关的多件系列案件,包括追究A股上市公司名誉侵权责任的案件均胜诉结案,为客户挽回了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