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以约160亿港币现金要约收购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H股股份的私有化交易宣布全面无条件生效,本次私有化交易是香港证监会2018年提高H股要约私有化条件门槛后首个成功的H股要约私有化项目,也是自2018年以来香港联交所金额最大的私有化项目。
本次私有化交易的交易规模大、交易结构复杂、交易时间要求极高,自2019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直至2020年2月要约全面无条件生效期间,竞天公诚同时担任要约人华能集团的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和中国香港法律顾问,并全程深度参与本次私有化交易,促成有关交易的达成。此外,竞天公诚曾在2011年作为保荐人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协助华能新能源成功完成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华能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华能集团拥有51家二级单位、460余家三级企业,包括本次进行私有化交易的华能新能源在内合计6家上市公司,其资产总额和金融管理资产规模均超过1万亿元,在国内发电企业中率先进入世界500强,17次获得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和央企负责人任期考核A级
竞天公诚在本次私有化交易中充分发挥了境内外联动的优势以及不同专业团队之间分工合作的整体专业实力,同时为要约人提供中国内地法律以及中国香港法律下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及各项支持,全程协助要约人设计、论证及执行本次私有化交易。其中香港律师团队更是作为本次私有化交易文件起草以及香港证监会沟通的牵头律师,内地律师团队全面负责了要约人本次私有化交易的银团贷款融资、内地政府沟通、审批以及有关协调性工作。竞天公诚以扎实的综合业务能力充分保证了项目的保密性以及专业高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