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案获胜诉
时间: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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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价值108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第一品牌“王老吉”商标许可争议仲裁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裁决,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王老吉”商标相关的许可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申请人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权,获得全面胜诉,此案社会影响力巨大,广受媒体关注,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
在本案中,竞天公诚代理申请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